24、晋江文学城首发_治愈那个恶毒男配(穿书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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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晋江文学城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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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江清雪又要上镇去卖自己的木雕,她向对方打听了几天,才知晓木雕店的婶儿是在京城有固定顾客的。

  对方会将她的木雕一次性买走,再到京城高价卖出。

  不得不说,江清雪都听的有些羡慕了,她也想要呜呜呜。

  等有钱了,她高低要去京城看下,万一就能找到这门生意的路子呢?

  老人家的店铺依旧在巷子的尽头,临近码头,大约是有些熟了,她看见江清雪时也能从褶皱的脸上扯出一丝笑意来。

  “你可算来了,今日又做了什么好东西?”

  对方问她。

  江清雪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自己钟爱的乌龟,与一支木簪子。

  对方先是注意到了那乌龟,乌龟后背纹路清晰,连小眼睛也刻画的不错,没有多余的划痕,算是很不错的,只是乌龟比之旁的可爱木雕更为难以售卖些,她只能给出良品以上优品以下的价格,因此开了五十文。

  五十文比江清雪之前搬砖拿的价高多了,如果以这样的速度,很快便能攒下一笔家底。

  她眯着眼睛笑起来,把另一支簪子递过去。

  老人家把簪子拿近,瞪着眼睛仔细摩挲。

  簪子纹路不错,用的虽不是什么名贵材料,却也泛着清香,最重要的还是簪子顶上,用钻刀细细雕刻出梅花的模样,这神韵不说有十分也得有个六七分,甚至连一些梅花的褶皱都带上了。

  老人家看了大为惊奇。

  本朝木簪子并不盛行,基本都是些普通农夫买回家使用,只因其做工粗糙,样式又很是简单,配不上那些达官贵人的身份,可这支簪子叫她看到了希望。

  要是所有木簪子都这般精致的话,那么那些达官贵人,也会喜欢的吧。

  “你这簪子,算是优品,我给你七十文,日后若还有,尽可送过来。”

  七十文?!

  恕她没有见识,没见过这么多钱。

  “好,谢谢婶儿。”

  “哼,算你手艺出众。”

  手艺人总是能混口饭吃的。

  江清雪接过银钱,步行去了西街,她起得早,办完事再过去,一些卖菜的人家也都还在,猪肉铺子也没收摊。

  她先去切了二两肉,再去挑了些新鲜蔬菜,吃了这么多日野菜,她人都要变成野菜了。

  买完菜后,江清雪本欲离开,却在走前瞥见角落里的一个猎户,她面前放了一张雪白的皮毛,很干净很完整。

  天气渐冷,她虽给林远笙买了新衣,他却总还是手脚冰凉,大约是怕冷,江清雪迟疑着,走上前问:“你这皮毛,卖多少银钱?”

  “一百文,很便宜的,小姐要不要买一张。”

  那皮毛看着色泽很不错,想必对方是真缺钱,才会以这样的价格卖出。

  可是……她一共也就剩两百多文了。

  “我这皮毛很不错的,如果不是这几日家中出了事,急需用钱,也不会拿出来卖了。”

  对方大抵是真的急,努力推销着,说到最后却又有几分落寞的低下头。

  江清雪一顿,还在纠结犹豫,忽而又听见旁的人唤她:“惜玉,东西卖出去了吗?该回了。”

  吴惜玉抬头有些生涩回道:“应该可以,你再等等我,快了。”

  与那人说完,吴惜玉又仰头看向江清雪:“这位小姐……”

  “我买了。”

  江清雪打断她快速说完,从兜里掏出一百文递给吴惜玉,面上表情仍旧十分正常,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惜玉,原书女主吴惜玉?

  她特么反手就一个买下,好歹能跟对方混个眼熟。

  书中描写的女主吴惜玉一向宽厚朴实,为人友善,因此刚搬到桃花村,就跟村民们相处地不错,有了几个好姐妹。

  她是猎户出身的女子,男主原本是江南世家公子,与母亲为避世来的这小村落,许是命运的牵引,他与女主越走越近,直到将一颗芳心都丢在女主身上。

  而女主,素来最受不了如男主那样的矫情公子,反而更喜欢林远笙这样成熟稳重的。

  书中几次有提到吴惜玉觉得林远笙身为男子却能独挡一面,性情又稳重,是百里挑一的好男人,这才引起了男主的醋意与针对。

  “谢谢。”

  吴惜玉接过江清雪的铜钱,抿了抿唇,看向雪白皮毛的眼神颇有些不舍。

  “卖出去了?”

  吴惜玉的好友刘梧走过来问,结果一打眼就看见了江清雪。

  “江清雪?!!”

  她眼睛骤然瞠大。

  江清雪一脸茫然,她不认识这个女人,但很明显,原主是认识的。

  “嗯。”

  她略微内敛地点点头,决定少说话,以免给人看出来什么。

  “我去,还真是你,穿的好一点果然就有个人样了。”

  对方吊儿郎当的对她评头论足,浑然忘了之前被人揍的那一顿。

  吴惜玉拉住刘梧:“你认识她?”

  “认识啊,我们村里出了名的大混混呢,哟,这皮毛是你买的,又抢了谁的钱?”

  吴惜玉皱眉:“你的钱是抢旁人的?”

  她一脸硬气,大有江清雪说是,就要把皮毛夺回来的样子。

  江清雪只能无奈:“不是,这是我自己挣的,不信你们去码头那问问。”

  “嘿,我爹是跟我说了你最近挣钱很厉害,我一直不信,现在看来,莫不是真的?”对方眼睛绕着她打圈圈,却还是不太相信。

  她也姓刘,林远笙有一叔叔,仿佛是叫刘叔?

  两人莫非是有什么关系的。

  “抢银子是要有牢狱之灾的,我可不敢。”

  江清雪笑了起来,眼里如入星辰,看着竟比往常干净清澈不少。

  等她走了,刘梧才挠挠头,嘟囔道:“我们这种老百姓官府怎么会管呢,不然也由不得无赖这般猖狂,不过她好像真的变了。”

  “那她的钱不是抢的吧。”

  吴惜玉仍旧纠结于这个问题,实在不想把自己的东西卖给一个坏人。

  “你想这么多干嘛,卖出去就行,她说没抢就没抢,走,回家。”

  原书中的江清雪跟吴惜玉从没有见过面,也许命运就是从这时候开始转变的。

  她走回家,将雪白的皮毛扔到林远笙面前。

  林远笙眼睛骤然一亮。

  “妻主!”

  他快步走到江清雪面前:“妻主今日回来的有些晚了。”

  “嗯,我买了点东西。”

  她拿出手里的肉跟菜在林远笙面前晃悠,对方这才发现她提了东西回来。

  “妻主真厉害。”

  林远笙低下头露出一个清俊的侧脸,轻声夸赞。

  他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嘴甜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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