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围点_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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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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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马背上的雄鹰---大蒙古国来说,其他民族的人,不能称为人。

  他们只是长生天赐予大蒙古国的礼物,是奴隶,是牛羊,是负责为大蒙古国国民生产物资并予与欲求的能喘气的牲口。

  这些人的命,是低贱的,还不能与一匹强壮的马、一只产奶的牛划等号。

  套用伟大的成吉思汗一句名言:“男子汉最快活的事,应该是追杀你的敌人,侵略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痛哭的声音。”

  在这样思想的指导下,大蒙古国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狼藉。

  人口被屠尽,城市被摧毁,文明被覆灭,大地满目疮痍。

  而他们还乐此不疲,觉得自己所作所为,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强者为王,弱肉强食,这世界本来不就是这样的吗?

  竞争中通过血与火的考验,活下来的人才配执掌整个大地,这是神的意思,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所以驰骋在梓潼境内的骑兵队伍,搞破坏搞得理直气壮。

  这只队伍的头,是个色目人,叫做塞典赤,突厥人,他本是蒙古西征时的战俘,在蒙古铁骑如雨的弓箭下投降,为了活命拼死为蒙古军队出力,在跟他以前一样为了自由和生存而战斗的异族战争中立了功勋,得到赦免,做了一个赤军。

  他跟随蒙古南下的大军进入了四川,阔出战死后,大部队北归,他却留了下来。

  经年的战斗,在这个铁塔般的汉子身上留下了数不尽的伤痕,身体大不如前,塞典赤也不想再去寒冷的北方搏命了,他觉得南方很不错,至少四川这一带,很不错。

  于是他讨好乃仁台,奉上财宝和女人,得到出来打草谷的机会。

  蒙古惯例,抢掠所得归己,是属于私人的财富,能得到大汗的保护,这是蒙古刺激兵士战斗的一个源泉,跟部落之间争斗时以胜者的马一日之内能跑到的地方为边界是一个道理。

  塞典赤带的近五百号人里,没有蒙古人,赤军有两百人,余下的都是汉人。

  这些汉人的头叫做南永忠,原大宋隆庆府统制,在蒙古五年前攻川的时候投降的,他带着剩下的三百人与塞典赤一起出的门。

  赤军在蒙古兵面前是低人一等的,但在汉军面前,却又能昂着头走路。

  所以南永忠这次出来,虽然人多势众,却是干的打杂出力的活计,做事情有他,得好处却没有他。

  好比这次,听说前方有一队从附近村落里逃走的宋人百姓正在往山上跑,塞典赤毫不迟疑的就下令南永忠快马加鞭去追赶,而自己却带着几大车财物和上百数抢来的人口,慢慢的在后面骑行。

  南永忠憋着一肚子火,却无可奈何,出来的时候乃仁台交待得很明白:万事由塞典赤做主,不得违抗!

  南永忠领着两百多的手下,打马紧追,在丘陵间疾驰,绕过一个又一个的低矮山包,终于在即将靠近群山的地方,发现了大批脚印。

  有下马查看的斥候过来报信:“将军,脚印很乱,有大有小,看样子起码有上千人,应该是个大队伍,还有车辙印,入地三分,车上有重物。”

  南永忠听了,顿时兴奋起来,出来打草谷扫秋风就怕空手而回,在外边转悠了两三天了,眼看越来越靠近宋朝重兵防守的成都一带,却收获寥寥,照这么下去,为了得到可观的财物和人口,唯有继续向南边走。而南下太深,和宋军大队碰面的几率会越来越大,倒不是说怕宋军,而是出来抢东西犯不着去玩命啊。

  此刻终于寻着了大队老百姓的踪迹,南永忠心头没有半分对自己同胞的怜勉,反而大喜过望:这帮短命的家伙,看来也学精了,知道躲着大蒙古军跑,这些天难怪找不着人口聚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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