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合法性授权逻辑的变化 续1_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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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合法性授权逻辑的变化 续1

  2.1级:

  当旧有的合法性授权思路彻底崩溃之后,新的思维方式也出现了。

  标志:神权与神的脱离,合法性思路的变化

  例子:宋元开始的中国后期王朝

  事件1:五代的总崩溃和宋朝的努力

  五代是秩序崩溃的一个巅峰,如何制止乱局,成了最关键的事。

  宋朝结束了五代的混乱局面,但如何提高合法性,他自己也没数。宋朝对官方宗教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编(我们现在看的很多民间神灵都是宋朝推崇起来的),但效果并不好。

  中原文明的底色,是看重现实的。通过宣传和仪式获得合法性,前提是能力也要达到期待。否则,不仅没有收效,还会让仪式和话术本身,也被连累,丧失神圣性。

  但宋朝最缺的就是能力。结果是,他不但没能挽回自己的合法性,还让这些传统手法也成了笑话(比如他搞的封禅)。

  因为合法性依然不足,宋朝统治者只能把现实管理手段发挥到极致。把文武官员隔离开,区别对待。竭力拉拢和偏袒上层军头,压制下层军人,在文官之间制造矛盾,纵容党争。这些手段都用上,才能维持低合法性王朝的稳定。

  结果就是,他稳是稳了,但不管文武,效率都非常低。为了拉拢盟友,纵容上层对下层的欺压,导致内部矛盾也非常严重。所以遇到个认真打仗的愣头青,立刻就崩塌了。

  宋朝的各种努力,还是没能在神权方面挽回一些颓势,甚至让事情更糟糕了。

  事件2:中国的扩大,与辽金元的合法性探索

  于此同时,另外一条线也在进行尝试。

  辽金的出现,代表一个新局面的开始。

  在这之前,大家明面上都还用着沿自西周的那套法统,理论上都是西周时期,各诸侯封地的势力,互相争夺天命。所以国号也都是西周的各种诸侯国。

  但辽的名称,最大可能是来源于辽水。金的名称,是来源于按出虎(女真语的“金”)水。虽然还是地名,但这地方已经超出西周当年的统治极限了。

  这个问题本身,其实是“中国”边界扩大的问题。

  每个王朝末期,都会有地方势力纷纷崛起,重新争夺天下。而且只要是正常王朝,总会有开疆拓土,总会有新的边缘势力加入。

  西周灭亡之后,陕西、湖北势力也想争夺天下了;汉朝灭亡之后,辽东、巴蜀的势力也想争夺天下了;唐朝扩的特别厉害,所以他灭亡之后,黑龙江的势力都想争夺天下了……

  每一代都会有新的地区加入“中国”,而这些新地区在争夺天下的时候,总是会被其他人当成外人。但每一代的中国,都会比上一代更大,这些新地区也都会被继续包括进去。再一轮循环之后,更新、更靠外的人来了,他也就不是外人了。

  (现在有人怀疑元朝清朝是不是外人,其实是现代人自己太菜。从有原始国家以来,中国每个中周期,领土都会比上一个大。结果这一次出意外了,至今居然还没超过元朝。

  人群之间的“边界”,都是个相对概念。如果现在比元朝大,那就根本没这些问题了。大家天天就该在网上嘴炮,缅甸人是不是中国人,乃至莫斯科人、撒马尔罕人是不是中国人了。)

  元朝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

  同时,辽金还在坚持使用以往的五德轮转的学说,但两宋之后,五德的说法也基本上被抛弃了。

  到元朝的时候,旧有的体系已经严重不堪用,也没法用来解释元朝自己。所以,必须想办法突破原有规则。但在这之前,唯一一个没遵守规则的,是王莽的新政权(他们本来就是想尝试理论突破,搞新体系的),这个例子也没法直接参考。

  这时候,又回到那个概念:神权必须有神么?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所谓神权,或者说祭祀权,本质就是精神世界的领导权和治理权。只要你能说服大家,听从管理,那神权就是成功的。

  而发展到现在,大家已经可以看出来,神不神,天不天,其实都是走个形式了。

  在这种情况下,忽必烈在解释合法性的时候,就基本放弃之前那套了。在建国的诏书里,他直接放弃了源自周人分封体系的国号,用了“大元”这样一个双字名。

  在解释原因的时候,忽必烈说,现在时代已经变了,以前那些地名都不行,要用新的称呼。而他们这一朝的特点,是“舆图之广,历古所无”,所以要用新的命名方式,叫“大元”。

  元朝官方解释是“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

  所以他的合法性就是大。而且不是一般的大,是非常大,得用两个表示大的字叠加才行。

  这就是上面说的思路的转变。他完全忽略了血统神圣性和神灵的构建,就直截了当地说“我更大,我更合法”。

  虽然很粗糙,但这玩意儿居然还真能用。

  结果,改革合法性叙事的尝试,儒家大宗师王莽没成功,大宗师忽必烈成功了……

  之后的明朝,也依然延续这种思路。虽然建国祭天的诏书中,朱元璋说了一番天命转移的话,但看后续的各种诏令,他的号召力来源其实就是“打爆蒙古人”。这也导致官方话术里,对元朝的态度和精分了一样。但精分就精分,也没什么影响。

  清朝干脆懒得讲这些话题。只有雍正试图做一番解释,但很快,统治阶层就发现,解释还不如不准解释。

  神灵提供的合法性,已经沦落到不如“大汗能打”的说服力更强了。精神领域的权威,也和神几乎完全脱钩。不管是因为你能打,还是因为你能满足大家对于驱逐异族的期待,总之,大家只看现实的功绩,不理会其他那些虚的了。

  元朝可以看做转变的一个标志。从此以后,大家熟悉的很多古代概念消失了。没人去封禅了,也少有人去继续算五德,朱元璋甚至懒得去给自己找个厉害祖宗。“天”越来越被现实的、事功的标准替代,离人越来越近,离天子却越来越远。

  但很多大家更熟悉的近古概念,也在这之后出现了。

  2.2级:

  官僚的神性,天子与朝廷的重合、竞争,

  标志:皇权与相权的定位重合与激烈冲突。官僚直接获得神性,开始和皇权竞争。

  例子:明清中国

  注:

  这一级可以和1.2级(理想汉朝)对照着看。他们恰好是中国古代王朝时代,在祭祀权问题上的两极。

  1.2级的时候,天子是在世神王,得到了天的直接授权,(天通过祥瑞直接“说话”表达支持)这种授权甚至可以是无条件的。天子是至高无上,且唯一的神性存在,官吏是依附于天子的工作人员,整个朝廷通过皇帝的授权,获得合法性。

  但天的无条件授权,并不是真的无条件,而是要透支合法性的。透支到现在,已经没有多少说服力了。

  2.2级的时候,经过上千年的败坏,皇帝理论上还是兼职大祭司,但已经没剩下太多超出凡人的神性威望了。皇帝需要通过自己,或者至少是家族实打实的功绩,才能得到认可。

  精神世界的主导权,与现实世界的贡献高度相关,不是只靠掌握了教团和最高祭祀权,就能掌握住的了。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有个更典型的例子。在天主教里,有一个教义,叫“教宗永无谬误论”。意思大概是,当教宗以宗座的身份发言时,关于信仰的这部分,是永远不会犯错的。

  教会认定,教宗们都是第一任教宗圣彼得的继承人,而圣彼得是耶稣的大弟子,直接继承了耶稣的衣钵。他们的权威是按这个方式获得的。

  用我们上文的模型表述,天主教会就是经典的:天(上帝/耶稣)——教宗——教会,这种传递方式。教宗不会犯错,是因为他从耶稣那里获得了神性。

  天主教是西方世界发展最健全的祭祀权体系之一。除了少了个“民”的因素,后边那部分,和中国早期王朝几乎是一样的。

  为什么《罪己诏》造成的轰动这么大,也是这个逻辑。神本来是不该犯错的,而且,在西汉时,皇帝的神性正处于巅峰,结果这时候,皇帝居然承认自己政策错误了……

  这诏书效果倒是不错,毕竟这相当于自损王朝基石(还不止自己一个王朝)放的大招。但放多了,皇帝的神性就快速流失了。

  (实际上一些现代学者一直在怀疑罪己诏是伪造的,因为这东西就不符合汉武帝的眼光和个性)

  事件1:官僚的神性

  皇帝神性在逐渐流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政权中,官僚也是具有“神性”的。

  上古三代时,祭司群体被逐渐拆解、吞并,他们的职能被政府官吏接替。经典的属于祭祀权范畴的职能,例如教育、史学、天文算数……这些都被拆解到了官府的不同部门之中。

  汉朝时有个有意思的xi俗:犯罪的人临死时,会去找官府,要求花钱赎罪;有时犯人死了,家属甚至会主动给官府钱,想把罪责就此勾销。

  原因是,汉朝人相信,凡世的官府和死后世界的官府,是相通的。活着的时候,被官府判处的刑罚,如果没执行完,死后阴间官府还要把人抓去,继续执行。所以大家都尽量避免把罪名带到死后。

  这种就是典型的,官府具有神性的例子。一直到后世,这种故事都不少。

  从西周开始,祭祀权相关的职能,随着历史的发展,就在逐渐扩散。比如孔子之后,教育权就散播到全社会了。司马迁之后,修私史的xi惯也传播开了。

  而官府本身,对于这些职能的管理,也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入基层。比如管理教育,到后来已经成了基层地方政府都要负责的事情。

  所以,官府本身,已经成了执行祭祀权各项内容的机构。士大夫群体,则替代了祭司们的实际职责。朝廷官吏,还有和官吏紧密相关的士大夫群体,就也因此具有了神性。随着皇帝本人对神权的控制越来越虚弱,这个趋势更是越来越明晰。

  (在各种文明中,文字、知识之类的概念,几乎都和神圣性,或者魔力是相关的。只不过在中国,知识传播的过于广泛,导致这个概念不太明显。但仔细考证一些传说和民俗,依然是广泛存在的。)

  接受教育的人越来越多,出身也越来越接近基层。他们学着相似的教材、被用相同的道德标准教育。这意味着,这些人实际上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它不但在维持世俗政府,也在实际运营着祭祀权的各个功能,还拥有自己的共同“信仰”。而且,比皇权更加接近民众。

  说的直白点就是,一个新的政教合一群体出现了。我们一般把他们叫做“官僚”。

  官僚也在本能地和皇帝争夺神权。为了摆脱附庸地位,不止在政治上,在祭祀权方面,也在如此努力。

  经典的祭祀权授权逻辑,是:民——天——天子——朝廷,而朝廷官僚对此不可能满意。他们会主动接触“民”和“天”,绕过天子,争取实现:民——天——朝廷官僚。这样,就能和皇帝直接抗衡,而不是依附于皇帝才能存在了。

  客观环境,也对官僚很有利。

  “天”,也就是神圣性、合法性这些的标准,越来越倾向于实际功绩。而实际运营着国家的官僚们,当然更容易做出这种功业来。

  只要做得好,就是“青天大老爷”(这个比喻可不是乱比的)。做得特别好,民众甚至会给他立庙——这些,就是神圣性了。

  事件2:皇帝与官僚的神圣性争夺,皇权与相权的激烈冲突

  如上文所述,在明清时期,两个授权体系矛盾的迹象,已经非常明显了。

  神圣性体系不再为皇帝垄断,官僚和士大夫也有自己的一套,而且时不时就和皇帝不对付。当二者冲突时,官僚往往倾向于维护自己这边。而且,由于民——天——朝廷官僚的体系已经实际存在,官僚很容易就能打出“为民请命”之类的旗号,获得行动的合法性,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皇帝对此并没有很好的办法,因为官僚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完善的神圣性系统,不再依赖皇帝授权了。虽然程序上还是大祭司,但皇帝没法把官僚“开除教籍”,让他在精神世界上完蛋。

  最激烈的手段,也就是进行肉体消灭——而且人家还不一定怕,因为这本质上不是死,这是殉教。

  这还不算完,由于长期以来,皇帝的神性越来越弱,想要维持至高无上的权力,只靠“祭祀权”已经不够了。皇帝必须亲自下场,掌握朝廷中的关键权力,才能控制住整个政权。

  如果不亲自干活,权力就会丢失。

  如果亲自干活,那神性就会继续流失——神不会去处理具体事务,因为这个过程中肯定会有出错的地方。而且神要是可以被质疑、可以被人评价、需要按照实际贡献和能力来获得报酬,那这还是纯粹的神么?

  ——当然,在这时的中国,哪怕真正的神,也会被人这么评价打分,按功绩祭祀的。这会儿,已经确实没办法了。

  这个情况下,皇帝就是个有一定祭祀权的朝廷政务领//导人。

  他最像谁呢?当然就是宰相。

  而且神性越弱、插手朝廷事务越深入,就越像宰相。

  到这个地步,皇权和相权已经不止是矛盾的问题了。以往的皇帝需要做的,是限制相权,通过拆分、限制、制衡,不让宰相有能力威胁政权。而这个时候,是皇帝亲自下场,去和宰相争夺朝廷的领导权——因为他俩的定位越来越重合了。

  历史上的结果是,宰相直接没了。

  自此,皇帝就要兼任宰相的职责了。但此时的宰相或者宰相们,已经是通过长期严格选拔,从全国挑出来的顶尖人才。而另一边,皇帝依然采用世//袭继承,根本没法保证每个皇帝都有对等的能力。

  吞并宰相之后,皇帝的能力门槛也变高了。遇到能力强的工作狂皇帝,还能维持。皇帝水平只要跟不上,就是皇帝本人拖累整个行政体系,乃至拖累整个国家了。

  从官吏的角度看,普通情况下的宰相权力太小,因为皇帝本人就是大宰相,官吏的首领,只是宰相掾吏里面领头的那些人。

  而如果到了非要宰相不可的时候,也会很尴尬。因为执政宰相太像皇帝了,这种情况下,执政的官员如何定位自己,就是一个难题。和皇帝怎么交接,更是一个问题。

  到这个地步,很多事情都已经没法正常收场了,皇帝和官僚不但不能合作,而且整天内耗。各种奇怪事情,往深层追究,都是这种畸形的合法性体系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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